劇本是一種文學形式,是戲劇藝術創(chuàng)作的文本基礎,編導與演員根據劇本進行演出。與劇本類似的詞匯還包括腳本、劇作等等。它以代言體方式為主,表現(xiàn)故事情節(jié)的文學樣式.它是戲劇演出的文學依據,是導演和演員二次創(chuàng)作的出發(fā)點.在文學領域里,它是一種獨特的文體;在藝術領域里,它又接近文學;在戲劇領域里,它是一切戲劇活動的根本出發(fā)點.
劇本主要由臺詞和舞臺指示組成。對話、獨白、旁白都采用代言體,在戲曲、歌劇中則常用唱詞來表現(xiàn)。劇本中的舞臺指示是以劇作者的口氣來寫的敘述性的文字說明,包括對劇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的交代,對劇中人物的形象特征、形體動作及內心活動的描述,對場景、氣氛的說明,以及對布景、燈光、音響效果等方面的要求。
在戲劇發(fā)展史上,劇本的出現(xiàn),大致在戲劇正式形成并成熟之際。古希臘悲劇從原始的酒神祭禮發(fā)展為一種完整的表演藝術,就是以一批悲劇劇本的出現(xiàn)為根本標志的;中國的宋元戲文和雜劇劇本,是中國戲劇成熟的最確實的證據;印度和日本古典戲劇的成熟,也是以一批傳世的劇本來標明的。
劇本的寫作,最重要的是能夠被舞臺上搬演,戲劇文本不算是藝術的完成,只能說完成了一半,直到舞臺演出之后(即“演出文本”)才是最終藝術的呈現(xiàn)。歷代文人中,也有人創(chuàng)作過不適合舞臺演出,甚至根本不能演出的劇本。這類的戲劇文本則稱為案頭戲(也叫書齋。。比較著名的如王爾德的《莎樂美》等。而好的劇本,能夠具備適合閱讀,也可能創(chuàng)造杰出舞臺表演的雙重價值。
劇本的創(chuàng)作者叫做編劇,或尊稱為劇作家。
劇本主要由人物對話(或唱詞)和舞臺提示組成。舞臺提示一般指出人物說話的語氣、說話時的動作,或人物上下場、指出場景或其它效果變換等。
劇本的結構一般可分為“開端、發(fā)展、轉折、高潮、再高潮結局”。
當然根據編劇技巧的不同,結構還會變化。如“佳構劇”。
劇本的分類
按照應用范圍,可分為:
話劇劇本,電影劇本,電視劇劇本等,小說劇本,相聲、小品。
按劇本題材,又可分為
喜劇、悲劇、歷史劇、家庭倫理劇、驚悚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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