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文不僅在荷蘭作為官方語言使用,也是南美洲蘇里南(荷屬圭亞那)和加勒比海中的荷屬安的列斯群島的官方語言。它也通行于比利時北部,但是在那里,該語言一般叫做弗蘭芒語。荷蘭文的使用總人數(shù)約兩千二百萬。 荷蘭文屬于印歐語系——日耳曼語族——西日耳曼語支——低地Franconian支。它介于同屬日耳曼語族的德語和英文之間,比任何一種語言都更接近英語。 荷蘭文的字母與英文相同,但荷蘭文中并不使用Q、X、Y這三個字母,他們只有當語句中含有外語時,才可能出現(xiàn)。 荷蘭文的字母表相信是來源于一個叫做納巴特安的古老民族,但這個字母到底是什么時候、在什么地方、以及如何產(chǎn)生出來的,仍然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穆罕默德早期曾經(jīng)采用過兩種手寫體:一種叫納斯基,這是書籍和通信中常用的草體;另一種叫做庫菲克,這是一種楷體文字,主要是裝飾用,F(xiàn)在二十八字母的字母表基本上由輔音組成,元音符號由加在字母上方或下方的符號來表示。但是這些符號通常是省去的,它們只在小學課本和《古蘭經(jīng)》的一切版本中才會出現(xiàn)。 同其它閃米特語言一樣,荷蘭語的書寫方式也是由右至左,荷蘭文的文字還用語其它許多語言,比如波斯語,普什圖語,烏爾都語和信德語。 因為荷蘭人長期以來是一個航海民族,所以荷蘭文在世界很多語言中留有痕跡。許多荷蘭文航海詞匯,為其它語言所采用。在現(xiàn)代印尼語中,還可以清楚地看到荷蘭語的習慣說法和句型。 英語中源于荷蘭語的詞有:deck(甲板),yacht(游艇),easel(畫架),freight(船運的貨物),furlough(休假),brandy(白蘭地),cookie(家常小甜餅),cruller(油煎餅),waffle(蛋奶烘餅),maelstrom(大旋渦),issinglass(魚膠)和Santa
Claus(圣誕老人)。紐約市中許多地名,例如Brooklyn(布魯克林),F(xiàn)lushing(弗盧勝),Harlem(哈萊姆),Saten
Island(斯塔騰島)和Browery(鮑厄里),提醒人們想起這些地方是荷蘭在新阿姆斯特丹的舊殖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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