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傳因子突變翻譯
遺傳因子,即決定生物體性狀的內在原因。具體地說,就是生物體表現出來的性質和形狀,比如大小、高矮、顏色等。“性狀”是人們感覺到的表面現象,它們的重復出現具有某種內在的原因。
生物體的每種性狀是由兩個遺傳因子決定的。一種是決定顯性性狀的形式,另一種是決定隱性性狀的形式,當決定某一性狀的兩個因子完全一樣時,這種遺傳因子的組合方式就叫純結合,就是純種。如果決定某個性狀的兩個遺傳因子不完全相同,而是相似,那么,這種遺傳因子的組合就叫雜結合或異質結合,也就是雜種。
現代遺傳學的研究表明,可遺傳的變異來源于基因突變、基因變異和染色體變異。其中,基因突變和染色體變異常稱為突變。
突變,在生物學上的含義是指細胞中的遺傳基因(一般指DNA或RNA,對動物而言包括細胞核與線粒體中的,植物則還包括葉綠體中的)發(fā)生永久的改變。
突變通常會導致細胞運作不正常、或細胞死亡,甚至可以在較高等生物中引發(fā)癌癥。但同時,突變也被視為物種進化的推動力:不理想的突變會經天擇過程被淘汰,而對物種有利的突變則會被累積下去。中性的突變對物種沒有影響而逐漸累積,導致間斷平衡。
生物自發(fā)突變的頻數很低,而且一般對生物體是有害的,那么。它為什么還能夠作為生物進化的材料呢?這是因為雖然對于每一個基因來說,突變率是很低的,但始種群是有許多個體組成的,每個個體的每一個細胞中都有成千上萬個基因,這樣,每一代就會產生大量的突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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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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