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保密合同的概念與特征
技術保密合同書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guī)定,就企業(yè)技術秘密保護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保密內容和范圍
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已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合同期內研究發(fā)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并根據創(chuàng)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項目的研究與開發(fā),并將研究開發(fā)的所有資料交甲方保存。
3.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業(yè)的技術秘密。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術秘密進行新的研究與開發(fā)。
5.乙方在雙方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內不得在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其它企業(yè)內任職。
(三)協(xié)議期限
1.聘用合同期內。
2.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內。
(四)保密費的數額及支付方式
甲方對乙方的技術成果給予的獎勵,獎金中內含保密費,其獎金和其中保密費的數額,視技術成果的作用和其創(chuàng)造的經濟效益而定。
(五)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此協(xié)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收回有關待遇。
2.乙方部分違反此協(xié)議,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甲方視情節(jié)輕重處以乙方3~10萬元罰款。
3.乙方違反此協(xié)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應賠償其甲方所受全部損失。
4.以上違約責任的執(zhí)行,超過法律、
法規(guī)、賦予雙方權限的,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訴。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簽名
二○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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